第一條:為認真貫徹“安全為主、預防為主”的方針,切實加強駕駛員安全駕駛管理,落實安全營運駕駛責任。
第二條:本公司全體駕駛員應遵守本制度的規定。
第三條:駕駛員告誡的范圍。
1、禁止無證開車或將車交于無駕駛證的人員駕駛;
2、禁止將車交給非本人公司的人員參與營運;
3、禁止酒后駕車;
4、禁止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;
5、禁止上車運營穿著不整齊,不系好安全帶;
6、禁止不按車輛保養計劃進行車輛保養作業;
7、禁止發生運營糾紛故意堵車,造成交通擁堵;
8、禁止駕駛車輛時不帶駕駛證、行駛證、從業資格證;
9、禁止不按規定臨時停車;
10、禁止載運危禁物品;
11、禁止行駛吸煙、打電話、吃零食或其他妨礙安全行車行為;
12、禁止雨雪等特殊天氣快速行駛;
13、禁止發生重特大事故苗頭;
14、禁止超速、超載;
15、禁止在特殊道路上急加速、急減速、急回頭、大轉彎等行車行為;
16、禁止隱瞞突發事件,沒有及時告知公司。
第四條:本制度于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
長沙新順旅游汽車運輸有限公司
2018年